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全面开展校内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08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师校发〔201655



北京师范大学

关于全面开展校内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精神,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控规范》)、《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42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财厅〔20162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现就全面开展学校内控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责任分工

学校党委发挥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领导作用;校长是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承担具体责任。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董 奇

副组长:葛剑平 刘 利

工作组成员:党校办、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财经处、审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资产管理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后勤管理处、产业管理处、对外联络办公室负责人。

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规划和制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建设计划等;

2.组织全校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3.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二)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该办公室执行“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决议,负责全校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挂靠审计处,主要职责为:

1.组织梳理学校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

2.明确业务环节;

3.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

4.确定风险点;

5.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6.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执行。

(三)成立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组

该检查组主要职责为:

1.对全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控制内部监督检查;

2.定期组织编写学校风险评估报告;

3.对学校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有效性作出评价。

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组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目前,由审计处落实、执行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四)内部控制具体实施部门

学校各单位为内部控制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具体职责为:

1.根据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开展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梳理和内部控制现状评价;

2.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设计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

4.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依据学校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及时对制度进行优化完善等;

5.指定1-2名工作人员为内部控制建设联络人。

三、内部控制建设任务

根据“教财厅〔20162号第10-14条”规定,校内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梳理流程,分析风险隐患,运用内控基本方法,加强对学校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

2.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合理设岗、配权,建立干部交流与轮岗制度;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

4.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制度;

5.加强对附属单位的监管。

四、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学校应当关注重要经济活动及其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在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学校实际情况;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管理要求提高,不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建设体系。

五、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实施范围

(一)参与单位

本次内部控制建设参与单位为校内各单位;珠海分校及附属学校自行参照执行。

(二)业务范围

1.单位层面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权责配置、决策机制、会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

2.业务层面的控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流程: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合同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咨询没有涉及的这两个方面的相关内容)及与学校管理活动有关的业务。

六、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时间安排

内控体系建设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20157-20167月)

具体工作内容为:

1.2015年选择基建工程管理和资产管理两个经济模块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试点。

2.2016年选择招生管理、培训管理两个非经济模块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试点。

第二阶段:项目启动阶段(20166-7月)

具体工作内容为:

1.组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

2.开展内控知识学习与培训;

3.召开项目启动会,咨询机构人员进驻现场;

4.收集、整理所需制度文件与资料。

第三阶段:内控体系设计阶段(20167-11月)

具体工作内容为:

1.咨询人员收集、整理、分析制度文件与资料;

2.根据咨询任务,开展工作调研、访谈、分析现行业务流程;

3.描绘现状流程图、制流程目录;

4.风险识别与分析、绘制风险坐标图、编制内部控制现状评估报告;

5.风险管控设计、优化流程图、编写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手册。

第四阶段:试行与总结阶段(201612-20173月)

具体工作内容为:

1.内控体系试行动员;

2.内控体系试行培训与辅导;

3.总结内控体系试行情况,完善内控体系相关手册。

七、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一)深入宣传教育

1.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广泛宣传相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单位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3.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关于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方面的教育培训,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培训

针对中层以上干部和校内各单位内控建设联络人员,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内容的培训,让内部控制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重视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内控文化,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内控制度建设环境。



北京师范大学

2016108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108日印发